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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级财政肉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信息发布者:麻栗坡江东唐文斌
    2017-04-20 09:59:40    来源:文山州农业局畜牧科   转载

    (一)资金额度:10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肉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发〔2015〕18号)文件精神,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逐步提高”的要求,健全完善州、县(市)级财政安排用于肉牛产业发展扶持的资金支持机制,力争州、县(市)两级财政每年安排9000万元以上财政资金用于发展肉牛产业,其中:州级每年安排2000万元以上,砚山、丘北、广南、富宁、马关县和文山市每年各安排1000万元以上,西畴、麻栗坡县每年各安排500万元以上,重点扶持发展存栏基础母牛在1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牛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小区、户),最大程度发挥各类产业发展资源要素的聚合效益,加快肉牛产业发展。我州2015年,安排了州级财政肉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2016年安排州级财政肉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

    1.肉牛养殖示范村申报要求:示范村肉牛养殖户达70%以上,建成后户均牛舍面积60平方米以上,户均养殖育肥肉牛10头或能繁母牛5头以上。

    2.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申报要求:重点支持合作社示范养殖场或集中养殖小区建设,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不少于20户,建成后牛舍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育肥牛存栏不少于150头或能繁母牛存栏不少于50头。

    3.规模养殖场(小区)申报要求:标准化牛舍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育肥牛存栏不少于150头或能繁母牛存栏不少于50头。

    补助标准:一是标准化牛舍建设:肉牛养殖示范村、养殖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养殖场(小区)集中新建标准化牛舍每平方米补助200元。二是青贮氨化窖(池)建设:新建青贮氨化窖(池)每立方米补助80元。三是饲草料种植基地建设:肉牛养殖示范村、养殖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养殖场(小区)新建饲草料种植基地,每亩补助150元。四是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肉牛养殖示范村、养殖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化粪池每立方米补助100元,堆粪场每平方米补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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