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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信息发布者:麻栗坡江东唐文斌
    2017-04-20 09:58:12    来源:文山新闻网   转载

    (一)原因背景

    “猪粮安天下”,生猪生产既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国既是养猪大国,也是猪肉消费大国,生猪的饲养量和消费量均占世界总量的一半左右。为抓好生猪生产,推广猪人工授精技术,改变生猪良种化水平不高,生猪疫病流行传播,养殖效益不佳的局面,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猪肉市场稳定供给,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国家决定从2007年起,启动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二)目的及意义

    通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扩大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面,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减少生猪疫病流行传播,增加养殖效益,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猪肉市场稳定供给,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三)目标要求

    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由农业部、财政部对省级畜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下达项目实施意见和资金拨付,制定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项目监管和质量检测。省级畜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县级畜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下拨资金,制定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项目监管、培训和质量检测。县级畜牧主管部门确定供精单位、审核配种量,县级财政部门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开展项目监管、培训,项目供精单位对受益场户要恒温配送合格精液,建立精液发放记录、指导人工授精、建立配种记录,受益场户对项目供精单位反馈繁殖信息,协助做好相关记录。根据《云南省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财农〔2007〕227号)和《云南省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由各项目县确定供精单位,供精单位必须取得《种畜禽经营市场许可证》;优先选择存栏采精种公猪30头以上,管理规范,系谱档案齐全,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保存措施,有一定技术力量的单位作为项目供精单位。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项目县财政部门根据畜牧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四)主要内容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补贴对象为项目县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小区、户),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补贴1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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